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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昌平4萬平米還沒有出售的樓房剛剛蓋好就被拆除,到底是為什么,我們來看看新聞的內容。上周末,位于昌平區(qū)陽坊鎮(zhèn)東貫市村的小產權房樓群被拆。這是本市已經查處的較大的小產權房區(qū)域,涉及13棟樓4萬平米。據昌平區(qū)政府相關負責人介紹,該小產權房尚未出售。截至目前,該小產權房區(qū)域已基本拆完。
13棟小產權樓房被拆除
上周五,昌平區(qū)陽坊鎮(zhèn)東貫市村的一處大院內,數十臺工程車朝著13棟樓“揮臂”,上下一擺就掀開兩層樓的墻皮。這是本市目前已查處的較大的小產權房區(qū)域,昌平區(qū)政府經過幾番周折,終于開拆。
據了解,這些小產權房大多是按照“出租屋”的形式建設。體量最小的一棟樓,有80個單間,中間走廊一通到底,兩側各有約40個單間,房內有3平方米左右的衛(wèi)生間,陽臺裝上了下水管道。此外,還有些樓房按照一居室或者兩居室的形式建設。
在拆除中,工作人員發(fā)現,樓房灰藍色外墻內,只有上下兩層鋼混結構,一、二層之間和三、四層之間的天花板中沒有露出鋼筋。“這種廠房結構改的,住進去也不安全。”陽坊鎮(zhèn)政府相關負責人提到,這種小產權房的質量一般都會比較差。
該負責人表示,該小產權房自2011年4月開建,其間曾多次被要求停工,但2012年又開始復建。目前13棟樓房尚未出售,也一直沒有住人,這是拆遷工作得以順利進行的主要原因。目前,該小產權房區(qū)域已基本拆完。
村集體土地被多次轉讓
據了解,這塊地原本屬于東貫市村經濟合作社。1998年,由于廠子經營不善,這塊地就被村集體用于抵押貸款,抵押給了當時的信用社。 2003年11月,因村集體無法還清貸款,信用社將該地資產轉讓給北京龍蟄商貿有限公司。在隨后的10年中,該地多次易主。 2006年12月30日,龍蟄公司將這一地塊的業(yè)主變更為北京施耐通電氣技術有限公司。2010年1月10日,施耐通又將其出租給北京龍聚天成房地產開發(fā)有限公司。2010年2月18日,該公司將土地轉租給一個名叫蘇金權的人。
之后,蘇金權將土地分租給趙某、葉某。葉某又先后將部分土地租給方志平和張擁軍。2011年初,蘇、趙、葉、方和張5人,便在各自分租的土地上建房。在建設中,執(zhí)法人員發(fā)現除了住房外,還有部分為類似廠房、倉庫的樓房結構。
土地依法恢復為農用地
在《北京市昌平區(qū)土地利用總體規(guī)劃(2006-2020)》中,這片現狀是建設用地和林地的土地,未來將恢復為一般農用地。昌平區(qū)相關負責人表示,建設方改變了土地的用地性質,且未取得鄉(xiāng)村建設規(guī)劃許可,因此在這塊土地上建設的房屋屬于“違法建設”。
今年,市國土資源局發(fā)布了處罰決定書,對蘇金權等5人做出行政處罰。責令相關人員退還昌平區(qū)陽坊鎮(zhèn)東貫市村的集體土地,限期15日內拆除未經批準占用此處集體土地建設的樓房和平房,恢復土地原貌。
但這些處罰決定書卻石沉大海。隨后,陽坊鎮(zhèn)政府多次聯系建設方負責人,對方始終未積極回應。陽坊鎮(zhèn)依法從10月31日起對違法建設予以強制拆除。
昌平區(qū)相關負責人表示,在本市對違法建設違法用地持續(xù)高壓管控的態(tài)勢下,即使違法建設者不露面,只要執(zhí)法程序合法合規(guī),違法建設也會被拆除。由于該地塊產權特殊,待地上建筑物拆除后,還要經過相關的法律程序,最終將土地的產權歸為集體土地,并按照相應的規(guī)劃恢復為一般農用地。
北京拆遷律師點評:這個拆遷針對的是違法建筑,這種建筑在北京周邊有很多樓盤在售,開發(fā)商打的是小產權房子的名義,但是小產權房子卻沒有房本,開發(fā)商都是以簽20年租賃合同變相賣房屋,據拆遷律師了解,售樓人員都統(tǒng)一口徑說簽合同20年再送30年,這種把戲來吸引在北京沒有資質買房的人群,其實這些都屬于違法,建議大家千萬不要購買此類房屋,因為這種房屋到了租賃年限在法律上還是歸開發(fā)商所有,買房人打官司也是要不回來的。這種房子都屬于違法行為,但是當地政府都沒有主動去拆除,拆除這個說明是一個典型違法建筑樓房,其次就是開發(fā)商的關系沒有搞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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