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發(fā)揮律師職能、維護合法權益!”
伴隨著冬日和煦的陽光,北京創(chuàng)為律師事務所收到了來自四川張先生郵寄的錦旗,因為疫情原因,張先生無法親自來到律所送上錦旗,但從張先生的電話中我們也能感受到張先生的激動和開心,也正是因為這份真誠的肯定和認可,創(chuàng)為律師這一年的
拆遷維權路一定會走得更加堅實和堅定!
01、租賃場地開啟創(chuàng)業(yè)路
故事還要從2013年說起。早在2013年,張先生滿懷壯志,向村委會簽訂了《場地租賃合同》,約定張先生租賃村里的40畝土地作臨時舊車堆場和教練場使用,租期三年。租賃期間,張先生不得修建房屋,也不能硬化土地,如果村委會所在的上級單位按規(guī)劃需使用土地時,村委會要提前三個月通知張先生,張先生要無條件撤離場地,而且拿不到任何補償費用。
張先生也曾先后兩次作出承諾,不建房屋、不硬化地塊,如果上級部門要動用土地,則無條件歸還地塊,并不做任何賠償。
02、無故強拆猝不及防
一切約定妥當之后,張先生開始了自己的創(chuàng)業(yè)之路,正當事業(yè)穩(wěn)步上升之時,拆遷消息徹底打破了張先生寧靜的生活。張先生駕校所在的地塊因為軌道交通一期項面臨征收,租賃期滿后,街道辦以該場地嚴重阻礙市政府重點工程順利施工為由,強制拆除駕校及其周邊的附屬設施。
03、兩次訴訟維權未果備受打擊
無緣無故強拆,這讓張先生如何咽得下這口氣!既然已經(jīng)遭到了強拆,那也不會再有什么情況像現(xiàn)在一樣糟糕,與其消極認命,不如奮起維權。于是張先生直接上訴法院,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。然而一審結(jié)果卻不盡如人意,一審法院認為張先生提交的證據(jù)無法證明是街道辦實施了強拆行為,駁回了張先生的起訴。張先生不服,果斷提起上訴,二審結(jié)果依舊駁回上訴,維持原裁定。
先后兩次訴訟均被駁回,如此艱難的維權之路是張先生從未預料到的。慶幸的是,當張先生委托創(chuàng)為律師維權的那一刻一切都迎來了新的轉(zhuǎn)機。
04、創(chuàng)為律師“三板大斧”劈荊棘,護權益
看到張先生因為上訴失敗郁郁寡歡,老朋友將北京創(chuàng)為律師事務所介紹給了張先生。抱著最后一搏的心態(tài),張先生跟創(chuàng)為律師一起對案件進行了梳理溝通。創(chuàng)為律師臨危受命,先是整理了張先生與街道辦工作人員的電話錄音,其次收集和整理了有關此次征收的文件資料,一切準備就緒立刻上訴,請求法院再度審理。
好在創(chuàng)為律師和張先生的努力沒有白費,經(jīng)過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審理調(diào)查之后,認為一審法院和二審法院認定張先生起訴無事實根據(jù),屬于認定事實不清,適用法律錯誤,并最終駁回了行政裁定!
五年的維權時間,足夠一個小嬰兒學會走路、學會說話,也足夠一對戀人從相識、相知走到相愛,好在張先生堅持了下來,我們也感謝張先生對創(chuàng)為律師的信任和認可,這些都是創(chuàng)為律師在維權道路上前進的動力。我們也希望能有更多拆遷戶能夠運用更正確、更有效、更恰當?shù)牟呗?,讓自己的維權路少一些波折、少一些遺憾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