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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已經(jīng)第8天了,不知道我兒子能不能出來?”昨日下午,在大冶市東岳街辦新美新村張清美灣,村民馮瑞英呆滯地坐在屋前,期盼兒子能夠快點回家。馮瑞英稱,6月底,大冶市幾名拆遷工作宣傳員來她家協(xié)商拆遷事宜。因不滿談判中所提補償價格,兒子拍下他們的圖片,說是“鬼子進村”,并發(fā)到網(wǎng)易微博上。8 月5日下午,兒子被東岳派出所民警帶走,原因是公然侮辱工作人員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。
因泄憤發(fā)微博稱工作人員“鬼子”
昨日下午,在大冶市東岳街辦新美新村張清美灣北邊,村民馮瑞英數(shù)著指頭對記者講,兒子張帥已被拘留8天了,不知什么時候才能回家。旁邊,幾位鄰居正在安慰著她。
據(jù)在場村民介紹,入夏以來,該村陸陸續(xù)續(xù)有政府人士到來,其中包括大冶市文體局一位副局長。他們一行三人到灣子里,負責做40戶拆遷村民的思想工作。6月底,他們來到張帥家,拿著拆遷材料,開始協(xié)商拆遷事宜。一位村民稱,當天協(xié)商現(xiàn)場發(fā)生了爭執(zhí)。于是張帥拿出平板電腦,拍了圖片,并發(fā)送到自己的網(wǎng)易微博上,圖片還標了幾個大字——“鬼子進村啦”。
“侮辱他人”被行政拘留10天
不久,大冶市文體局有人發(fā)現(xiàn),名為“淡定701”的網(wǎng)友發(fā)了一則微博,照片是該局負責拆遷宣傳人員,照片上還有“鬼子進村啦”的配字。報警后,大冶市公安局介入調(diào)查此事。
8月5日,大冶公安局向張帥家人下達了《行政拘留家屬通知書》,告知張帥違反了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四十二條第二項,即“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”,將處以行政拘留十日處罰,并暫扣了張帥的平板電腦。
張帥的母親馮瑞英說,當時近十名民警來家里時,她還不知道具體情況,打電話向村書記求助,電話均未接通。
公安部門:
公開侮辱他人應負法律責任
昨日下午,記者聯(lián)系了新美新村村委會、東岳派出所、大冶市公安局以及文體局。對于張帥因發(fā)微博被拘留一事,記者得到的答復是,張帥的行為侮辱了他人名譽。
大冶市文體局一張姓當事人介紹,張帥在他們毫不知情的情況下,偷拍他們?nèi)缓蟀l(fā)到微博上,稱工作人員為“鬼子”,這已對他們造成了人格傷害。
大冶市公安局一辦案民警稱,張帥在網(wǎng)絡上公開傳播此類信息,侮辱他人應負法律責任,特別是“鬼子”一詞,尤為不妥。在老百姓記憶里,一提到“日本鬼子”,就會想到燒殺搶掠,無惡不作。將政府工作人員稱為“鬼子”,造成了很壞的影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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