農村集體土地宅基地補償究竟是多少?
2014-04-15 17:25???作者:administrator???瀏覽次數:次???分享到:
宅基地是指建了房屋、建過房屋或者決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,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、建過房屋但已不能居住。根據我國法律規(guī)定,宅基地屬于國家和集體所有,公民個人沒有所有權,只有使用權,所以不得轉讓、出租或抵押。《土地管理法》第四十三條規(guī)定:“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,需要使用土地的,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。”城市居民到農村購買農民宅基地或租用農民宅基地是違法的,一旦發(fā)生產權糾紛,不受法律保護。
宅基地作為與房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,是指專門用于建造房屋(住宅)為目的的那部分土地。宅基地是指建了房屋、建過房屋或決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,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,建過房屋但已不能居住的土地及準備建房屋用的規(guī)劃地。
根據我國農民的長期生活習慣,農村居民宅基地一般包括居住生活用地,如住房、廚房、牲畜房、倉庫、農機房、廁所用地;四旁綠化用地,如房前屋后的竹林、林木、花圃用地;其他生活服務實施用地,如水井、地窖、沼氣池用地等幾部分。在我國農村大多數地區(qū),宅基地就是一家一戶的農民居住生活的庭院用地。農村居民宅基地的所有權依照法律規(guī)定歸集體所有,農民對宅基地依法只享有使用權,農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權是農民群眾的一項重要的財產權利。